《哈爾濱市呼蘭區石油化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解讀
發布時間:2021-10-20
一、出臺背景
為科學高效地處置石油化工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政策依據
依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哈爾濱市呼蘭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呼蘭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
(1)堅持“救人第一,科學施救”的指導思想,組織實施滅火與應急救援行動。
(2)把保障人民群眾、事故單位人員生命安全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石油化工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作為首要任務,同時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二)主要措施
(1)火警分級
由低到高分為一至五級,分別用綠、藍、黃、橙、紅五種顏色代表其危險程度。
(2)應急響應
一級火警(綠):報警時描述為火災初起,火勢較小的石油化工等火災。
二級火警(藍):報警時描述為火勢較大且正在蔓延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火災;現場指揮員認為一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三級火警(黃):報警或現場指揮員報告時描述為火勢燃燒猛烈,蔓延迅速的石油化工火災;現場指揮員認為二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四級火警(橙):燃燒面積較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火災;火場有可能發生爆炸、沸溢、噴濺、毒氣擴散等突變險情的情況;現場指揮員認為三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五級火警(紅):有大量人員傷亡,燃燒面積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火災;隨時或已經發生爆炸、沸溢、毒氣擴散等險情;現場指揮員認為四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既要做好本部門的工作,編制本部門的石油化工事故應急救援子預案,成立搶險組織,充分儲備城市事故所需設備和搶險所需等物資,又要按照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預案中已明確(未明確的,各成員單位按照本單位職責)應準備和實施的工作任務。
五、解讀機構
預案解讀機構:哈爾濱市呼蘭區消防救援大隊
聯系電話:0451-51527119
相關文件:哈爾濱市呼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哈爾濱市呼蘭區石油化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